2020年amjs澳金沙门线路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启动,具体评选办法详见《amjs澳金沙门线路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(2020年7月)》。请满足条件的学生,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(文章及获奖成果等)的电子版发email到93556@buaa.edu.cn,电子版文件需压缩,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命名方式均为“姓名+博士新生奖学金”,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截止时间为7月24日(星期五)早8点前。
amjs澳金沙门线路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
(2020年7月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(2020年7月)制定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amjs澳金沙门线路当年录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、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。
第三条 奖励标准为3万元/人。
第二章 奖学金评定
第四条 申请“博士新生奖学金”的基本条件
1.思想政治坚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。
2.学习态度端正,学术、科研或专业水平特别优异,发展潜力特别突出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学院进行评审确定:
(1) 直博生,提交申请直博士材料时成绩排名为该校本科生成绩总排名处于前10%(含10%)的985学校生源;
(2)硕博连读,提交申请博士材料时成绩处于学院硕士生总排名前10%(含10%)的生源;
(3)在所学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(或导师第一作者,本人第二作者)已发表高水平SCI论文(不含“已录用”),先按照论文实际方向分区排序,再按照论文数量排序,文章发表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15日;或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各类奖励(学生排名第一)或者专业竞赛(学生排名第一)等突出成果,经过专家评审后确定名单,满足此条件的新生奖学金限额比例不低于总指标数的20%;
第五条 “博士新生奖学金”的评定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。
第六条 “博士新生奖学金”由研究生院全面负责管理。
第七条 学院根据研究生院给定的奖励限额以及新生质量,确定当年直博生、硕博连读生和普博生的奖励限额分配比例。
第八条 “博士新生奖学金”的评定工作于每年博士生复试录取阶段开展,每年8月中下旬公示和备案评选结果。
第九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和学校的相关规定,负责本院系“博士新生奖学金”评定工作。
第十条 “博士新生奖学金”获奖名单在学院和研究生院网站公示,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,研究生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。对“博士新生奖学金”评审结果有异议者,可分别在公示期内向公示单位提起书面申诉。学院或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,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。
第十一条 “新生奖学金”在新生入学报到一个月后,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。
第十二条 获得“新生奖学金”的研究生,在学期间可以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“助教、助研、助管”岗位、校长奖学金、国际会议资助、社会奖学金等。
第十三条 无故未按时报到者不予发放奖学金;入学后一个学期之内因各种原因退学、受纪律处分或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,已发放奖学金须退回学校。
第四章 附 则
第十四条 本办法若与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
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amjs澳金沙门线路负责解释。